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炮制呼格冤案的冯志明,背负十二条人命
作者:明月当空舞 | 来源:原创 | 时间:2016-08-06| 阅读权限:游客 | 会员币:0金币 | 【

炮制呼格冤案的冯志明,背负十二条人命

 

CCTV报道:201681日,一手炮制“呼格冤案”主凶冯志明,今日受审。真是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跑,这个杀人犯,不仅冤死了呼格,二年后又电死过人,加之他冤死呼格,放过真凶,让真凶继续作案,继续强奸并杀害十名少女,实际死于其手的人命,应该是十二条。

冯志明在一手成功自编自导呼格吉勒图冤案,,枪毙呼格吉勒图后,得意洋洋,不到二年,他故伎重演,再次电死一人,仍然是逃脱法律的制裁。调查组发现:1988年,冯志明出任呼和浩特新城公安局分局刑警队队长期间,他传唤犯罪嫌疑人时,在审讯室嫌疑人意外“触电身亡”。就是说,冯志明在1996年制造呼格冤案后,不到二年,他又残害了一条人命,并谎称当事人触电身亡。审讯室由你控制,嫌疑人被你綑锁 ,他不能自由活动,如何触电呀,真他妈会找借口。

由于呼格冤案没有得到及时纠正,冯正明胆子就更加大了起来,行凶起来更加嚣张,呼格冤案二年左右,他再次行凶,公然假借审讯之名,再次杀人。如果当时冯志明炮制呼格冤案之时,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,对冯绳之以法,那其后这个被冯电死的冤鬼,就不会出现。如果冯当年不是冤死呼格,放过真凶,那其后被真凶继续强奸并杀害的十位少女,也不会冤死。可惜,太多太多的假如,一个也没有发生,我们的执法监督部门,不知是在睡觉,还是在撮麻,对公安内部这么大的的凶手,眼皮底下的犯罪,竟是浑然不觉,一次也不做处理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冯志明直接杀害当事人二名,间接杀害当事人十名,共计杀害当事人十二名。炮制如此残忍而凶暴的冯凶手,不仅没有得到惩罚,还连连升官,这不能不说明我们公安主管部门,形同虚设,根本没有起到监督和检查的作用,而是放任凶手,重用凶手,让凶手继续为非作歹。

令人发指的是,冯志明的罪恶,远远不上杀人。这个表面伪装,连连高升的公安副局长,不仅是个杀人狂,残害了十二条鲜活生命的刽子手,而且,还是一个大贪污犯,他贪污、受贿、分脏、敲诈等不明财产,共计3400万元。同时,他还非法持有4支枪和549发子弹。

冯志明罪恶滔天,恶行累累,杀人12命,贪污、受贿、分脏、敲诈等不明财产3400万元,还有窝藏枪支等罪恶,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如果当局不能枪毙冯志明,那以后如何向百姓讲法呀!法将不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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